我乃王室后裔,封地却在荒山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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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3章 绝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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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名:
我乃王室后裔,封地却在荒山?
作者:
我腹肌去哪了
本章字数:
4304
更新时间:
2024-11-21

唐绮梦的脸色确实比前段时间难看了些,这也让元宁产生怜惜之心,所以干脆就不让她跟随了。

这样一来,到底带谁去渔阳也成了难题。

元夏儿一直负责府内事务,抽不开身。而且她的赤发碧眼的模样恐怕会遭人议论,显然不太合适。

雅妲是北境之人,虽然武艺高强,但显然不合适。

唐莽倒是能从武艺上当雅妲的平替,但以唐莽的性格,自已一个盯不住就会闯祸。到时候自已肯定会有半城人议论自已,但却不是什么好事,如此一来想结交矿场官员更是难上加难。

身边的几个人都不合适,自已独身前去的话太过张扬恐怕会遭遇危险,怀璧其罪的道理元宁还是懂的。

“干脆调回来一个侍卫,让唐莽去接任训练民团的事务。”

“调回侍卫,你不是想...”

“对,正好借此机会确定一个人的身份。”

“你不是说不再追究这件事了吗?”唐绮梦生怕元宁查出奸细后会惹怒元家。

“我是不追究啊,但是有机会知道自已身边谁是元家的眼线,就当满足一下我的好奇心嘛!况且,谁能保证我一下就能找到?”

“…算了,不和你争论了。你想让谁和你一起去渔阳郡,我这就告诉唐莽让他去替换一下。”

“就小毛吧,他武艺还算不错,而且为人机警聪慧,他去还能替我分忧。”

“那你打算哪天走?”

“不急,让唐莽适应一下,不差这三五天的。”

元宁当天就安排了唐莽去接手毛文星所训练的民团,熟悉几天后,毛文星回到了元宁宅邸。

“公子,毛文星回府述职。”

元宁见毛文星一脸风尘,急忙给他倒了杯水,面带笑意的说道:“快坐,一路奔波累了吧,喝口水歇歇。”

把他们下放到各村训练民团已经快两个月了,元宁是真的有些挂念他们,脸上的笑并不全是装的。

“有劳公子挂念,公子进来可好?”毛文星也是许久没见到元宁,打心眼里想念既是自家公子,又是朋友的元宁。

“唐莽在那边怎么样,还算适应吗?”

“唐大哥本来就懂鸳鸯阵的训练之法,一起他和民团的弟兄们也还算熟络,一切都很顺利,我这几天也就是告诉唐大哥目前的训练进度,其余都是唐大哥在做。”

两人互相闲聊几句之后,元宁话锋一转,问道:“小毛,你知道我这次叫你来是要你做什么吗?”

“属下不知,不过唐莽通知我的时候说要我陪你出趟远门,按照时间推断,应该是铁矿那边已经生产出来成铁了,公子让属下陪你去趟渔阳?”

“哈哈哈,不愧是你,什么都能猜得到!”

元宁夸赞毛文星的同时递给了他一把刀,说道:“这是我们打造出来的新式战刀样品,你是从小玩刀的,试试,提提意见看怎么样。”

毛文星把出刀,刀身笔直细长,刀背略厚,前段切刃,是他没有见过的样式。出窍时寒光乍现,不用试也知道锋利无比。

他随手挥舞几下,随后说道:“重量适中,重心也比较合理,但是却有个缺点。”

元宁忙问:“什么缺点?”

毛文星指着刀尖说道:“公子,这把刀既然是切刃,又偏细长,定然刺杀时也能发挥一定的威力。但既然兼顾了击杀,为何不打造刀锷?没有刀锷格挡,刺杀时不小心手滑那岂不是要削掉自已的手指头吗?”

元宁恍然大悟,自已只是按照记忆中唐刀的样子把刀画了出来,只考虑外观是否帅气,却没考虑过实用性如何。

想来也是,既然兼顾挥砍和刺杀,那怎么可能没有刀锷护手?那还不如直接造一把开山刀,只用来挥砍就够了。

“还好有你提醒我,不然我险些酿成大祸!”

这刀送来的时候,元宁以他半吊子的水平测试过,没有挑出毛病,觉得无论外观还是性能都很完美。

甚至他也找雅妲试了试,不过那会雅妲正在练功,随手挥舞了一下敷衍说“还行不错”,就把元宁打发走了。

当然,也是雅妲自幼接触的都是草原弯刀,弯刀只能挥砍,所以没注意到这些细枝末节。

元宁得知这一致命缺陷后,当即画好图纸,叫人把刀一并送了回去,让他们打造好刀锷再送来。

当然,元宁一口气画了四五种刀锷,有类似铁尺能在交战时卡住敌人武器的,也有像西洋剑把整个手都包上的。

此时元宁想的只是实用,无所谓什么美观不美观,毕竟元宁要打造的不是仪仗队,太好看除了造价会更高一些,没有任何实际作用。

后来经过众人的一致确认,选择了最简单的原型厚铁片作为刀锷。因为这个铁片重量轻,不影响重心的同时还能保护好士兵的手掌。

像类似铁尺的刀锷,虽然能卡住敌人的兵器,但是卡住的同时自已也没兵器可用,单挑时占不到实际的优势。在鸳鸯阵里根本不需要刀盾兵去卡住敌人武器,他们只需要把敌人挡在盾牌之外就好。

而西洋剑那种的护手虽然保护的更全面,并且还不宜脱手,但也有一个更致命的缺点,那就是情急之下硕大的护手影响把刀,战场上因为把刀导致分神那可是致命的。

这让元宁不禁想起一句广告词:“不是原配,是绝配!”

选择出来的刀锷各方面性能虽然一般,但放在这把刀上,那就是绝配!

因为刀锷的事情又耽搁了几天,刀锷确定下来之后两人决定动身前往渔阳。

不过这次去是为了造势,所以要装扮的雍容华贵一些。

元宁倒还好,虽然被现代土鳖占据了大脑,但好歹这具身体也是从小在王府中长大,而且年轻帅气,与生俱来有一种贵气。

但毛文星就比较麻烦了,他自幼在军营长大,别说气质什么的,就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。

好在元宁与他身材相仿,元宁只比他略高一点,两人衣服尺码倒是差不多。

一人一件锦绣长袍,腰中挂着一柄宝剑,手上还有一把仿制的名人画扇,都是一幅公子哥儿的打扮,乍一看还真看不出来毛文星比元宁差在哪。

为了装的更像一点,两人从马圈中牵出两匹成色最高的战马。

如此一番折腾,不细看还真看不出毛文星比元宁差在哪,两人也不浪费时间,星夜兼程直奔渔阳郡出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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