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 怨鬼讨衣
十岁那年,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,让我走上了与常人背道而驰的人生。
因为,我这双眼睛,能见鬼!
我叫王雨生,顾名思义,就是下雨天生的。
家住在汉河边上的小林村,村里穷,比较落后,没啥文化,所以我们村叫春生秋生的不少。
我爸就是在我十岁那年去世的,淹死在了汉河里,就死在我面前。
那天汉河的水流并不急,风平浪静,可他就是爬不上来。
死后尸体也是怎么都捞不起,最后还是村长去请了村里的捞尸人林默文给捞起来的。
自从亲眼看见我爸死后,我就时常能看见一些常人看不见的东西。
也就是在我爸死的那年,我认识了我师父,我师父很厉害,通俗一点说,就是很牛逼。
现在我也只记得他很牛逼了,却记不起牛逼的原因。
时间过去太久了,我们并未认识多久他就失踪了。
和林默文,隔壁村的柳奶奶一起失踪了。
——
小林村穷,我家更穷,我爹死的早,家里哪有钱供我读大学。
我没留在小林村务农,我妈说她种了一辈子地,也没种出个金银财宝来。
和我爸结婚二十多年,种了二十多年地,到头来也没攒下几分钱。
因为从小就能看见一些不干净的东西,时间长了自然也就习惯了。
所以我第一份工作,就是在城里的火葬场搬尸体,对我来说,魂我都不怕,更何况这没了魂的尸?
结果不出所料,没干两天我就提桶跑路了。
没错,我确实不怕这些,但架不住有些尸体恶心啊。
那天夜里送来一具被泡出巨人观的男尸,那令人作呕的味道,一碰就烂的皮肉,还有恶心的样子,当天晚上就把我给劝退了。
第二份工作是在一家白事店,老板姓李,我叫他李叔。
店里总共就我和李叔两个人,他白班,我晚班,包吃包住每个月四千“大洋”。
在这小县城里,一个月四千块钱还包吃住的活儿,可是一份美差,绝对称得上高薪了。
一般人不敢接这活儿,怕犯了忌讳,可我不怕啊,我不仅见过那些东西,还从小就和它们打交道,早已习惯了。
再说了,大半夜的哪有人来买东西,我的工作就只是坐在店里等天亮罢了。
上班第一天,李叔就给我讲了三不准。
第一,如果有人来买东西,客人要什么,就给什么,不准乱给,少些钱也无妨。
第二,只许给店里售卖的东西,不售卖的一律不准给。
第三,碰见穿红衣的客人,就趴桌子上装睡,东西随便客人自已拿,不准收钱。
其实前两条我明白,为上帝服务嘛,客人来买东西,要买啥我肯定就得给啥。
可这第三条,我就不太能想明白了,随便拿,不收钱?
那要是每个客人都穿着红衣服来,岂不是两天我们店就得破产关门了?
店关门不要紧,我上哪再找这四千块钱一个月的活儿去?
要知道,这可是四千块钱啊,包吃包住,我又不抽烟不喝酒的,哪怕是偶尔打打牙祭,每个月也能给我妈寄去三千五了。
不过李叔却并未解答我的疑惑,只告诉我这是规矩,一切按规矩办就行。
事实证明,我的工作就是趴在柜台上打瞌睡,虽然偶尔也有客人来买东西,不过却是少得可怜,一宿都不一定能有一个。
这天后半夜,我又和往常一样,在柜台上趴着,昏昏欲睡。
“小哥你好,帮我拿套衣服,要粉色的。”
一道声音把我从睡梦中叫醒,我顺着声音抬头看去,是一个穿着短袖的女生,看上去挺年轻的,很耐看。
我从柜台旁边拿了套寿衣给她,心中也是一叹,也是个和我一样的苦命人啊,这个点来白事店买东西,还只买了套寿衣。
许是家里半夜有人去世了,又拿不出钱来置办东西。
现在已经是初冬月了,她还穿着身短袖,小脸冻得煞白。
接过她递来的钱,放进柜台收好后,我喊住了转身准备离去的她。
“小姑娘,天凉了,你还穿这么少,容易感冒。”
她回头看了我一眼,嗫嚅着说道:“我家里人不给我买衣服。”
其实从相貌上看,她应该与我一般年纪,我很想告诉她,家里不给你买衣服,你可以找份工作,赚了钱自已给自已买衣服啊。
不过见她那冻得煞白的小脸,我最终也没说出这伤人的话,只是将自已的外套脱下递给她。
她连连摆手拒绝,道:“我不能要你的衣服,这样不好的。”
我不由分说地把衣服塞到她手中,转身回了柜台。
“给你就拿着,我大老爷们儿扛得住,你看你都被冻成什么样了。”
其实我也没想过太多,毕竟我正是男人气血方刚的年纪,晚上没外套也扛得住。
更何况我里面穿的是长袖,总比她一个穿短袖的小姑娘要耐寒些。
“谢谢你,你是个好人。”
她也没再坚持,将我的外套披在身上,对我连连道谢。
我不以为意地摆了摆手,道:“小事罢了,你快些回去吧。”
就在她即将走出门的时候,突然转头对我说道:“小哥,这里不是什么好地方,那李老倌也不是个好东西,他活不了几天的,你还能走就快些走吧。”
说罢未等我回话,她就快步离开了。
我坐在柜台一阵气结,这是白事店又不是婚庆店,我能不知道这里不是好地方?
这小姑娘,亏得我还见她可怜,把外套都给她了,结果她临走时却还咒了李叔一嘴。
罢了,就当做好人好事了。
许是今天没了外套的缘故,初冬的冷意使得我再也没睡着。
直到天亮的时候,眼看离交班只有一个小时了,我才趴在柜台上小憩。
一宿没睡,实在是有些困了,平时后半夜我都会在柜台眯上一会儿,昨天夜里没睡成,现在这一眯就彻底睡着了。
再次睁眼时,我是被李叔一巴掌给打醒的。
“你的衣服呢?你昨天晚上交班时候的外套呢?”
我刚睁开眼,只觉像无数根针扎似的,赶忙闭上,揉着眼睛说道:“昨天夜里有个来买寿衣的小姑娘,她穿得太单薄了,我怕她着凉,就把衣服给了她。”
李叔抬手指着我,半晌没说出话,最后长叹一声,又将手放了回去,语重心长地说道:“这是怨鬼讨衣啊,你小子,发善心没错,可善心给错了对象啊。”
我有些不解的挠挠头,问他是啥意思。
李叔脸色大怒,恨铁不成钢地说道:“第一天来我就告诉了你三不准,你全忘了?店里不卖的东西,一律不准给,你把我的话当耳旁风了?你去照照镜子,睁眼看看你那死人像!”
我不知该如何顶嘴,只是埋头挨训,而且我也不敢和他顶嘴啊。
毕竟李叔是老板,我只是个员工,他的确是在第一天来就告诉过我不许把店里不卖的东西给客人。
不过昨天送的是我自已的衣服,也没给店里造成损失啊。
李叔训斥完后让我上楼睡觉,他直接把店门给关了,从角落拿起一根缠着白绫的棍子就出了门。
李叔刚才那暴怒的样子属实吓到我了,也不敢再多嘴,径直回了楼上。
甚至在回房间后,我还下意识地照了照镜子,除了没睡好,眼睛有些红,脸色有些苍白和黑眼圈以外,并没有任何不正常的地方。
不再多想,我简单冲了个澡,连东西都没吃就钻进了被窝,毕竟晚上还得上班,我可不想就此失去这份美差。